4月25日至5月1日是我国第17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宣传主题是“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同行”。
4月25日上午,淮北市人民医院3名医务人员在门诊楼前向公众发放宣教材料,并接受咨询,活动中向公众回答了公众提出的职业病问题,活动中发放健康教育宣传材料1000余份,发放购物袋100个,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持续播放职业病防治宣传口号,从而为提高劳动者职业防护意识,维护劳动者职业权益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我国《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中共列出10类132种职业病。
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四个条件来判断自已是不是患有职业病:(1)必须有劳动关系,患病者应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劳动者预防职业病的措施主要有:(1)上岗前劳动者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2)遵守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岗位的操作规程或其它安全规程;(3)作业时坚持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防噪声耳塞等;(4)及时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健康检查,按体检机构要求及时复查相关职业异常项目;(5)发现身体出现可能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或异常,及时到专业机构进行检查或咨询;(6)积极参加用人单位开展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或通过媒体、网络搜索职业病知识,提高自己的防护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