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采金额1万元以上的,供货公司须签订承诺书(内容如下)
公 司 承 诺 书
淮北市人民医院:
我公司承诺,供应给贵院的临时应急(单一来源)(以下简称临采)医用耗材、设备器械及其他产品(1万元以上),先按医院谈判价格进行入库及开票,医院暂不付款,并且同意将供应给贵院的医用耗材纳入医院的采购流程,进行招标或议价。
若我公司中标,且中标价与临采谈判价格一致,按照之前入库金额根据医院付款流程进行付款;若我公司中标,且中标价小于临采谈判价格,中间差额我公司自愿赠送同等金额不收费耗材给医院,按照之前入库金额根据医院付款流程进行付款;若我公司未中标,无论我公司前期提供的耗材是进口还是国产品牌,我公司自愿将招标时的中标价与临采谈判价的差额部分赠送同等金额不收费耗材给医院,按照之前入库金额根据医院付款流程进行付款,未使用的医用耗材退还我公司。
若我公司不履行承诺,除依法依规承担相关责任外,还将被列入《淮北市人民医院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医院的任何招标采购活动。
承诺公司名称:
承诺公司法人签字:
承诺公司盖章:
年 月 日